2023年全市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27 17:46信息来源: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荆门市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扎实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

1.积极配合编制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审核汇总上报本市规划基础资料和数据;主动对接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灌溉面积发展与国土三调、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数据衔接,进一步摸清底数;同步绘制全市大中型灌区一张图,推动现有灌溉面积和规划灌溉面积上图入库。

2.着力补齐灌排设施短板。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把机制建立情况作为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建设项目的必备条件。强化建设管理,确保2023年度郑家湾灌区、新城灌区、漳河三干渠灌区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郑家湾灌区数字孪生建设。

3.强化农业节水供水管理。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工作,保证监管频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指导灌区围绕粮食种植用水需求,科学制定供用水计划,巡检、维修、疏通灌排渠系和建筑物,优化调度,努力保障灌区生产需水要求。 

4.做好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确定工作目标及任务,明确测算分析工作责任人,制定详细测算工作计划,足额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技术指导与过程监督,统筹协调保障测算分析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 

5.全面推进灌区灌排泵站、水闸标准化管理。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水利函〔2019〕409号),进一步制定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加强贯彻落实,确保取得管理实效;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灌区、泵站、水闸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水闸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每年完成不少于2座。完成建设坝闸、马良水闸、陈坡节制闸、周垱闸安全鉴定工作。

6.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配合协调发展改革部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条件成熟的地区有序推进改革验收,已完成改革验收的地区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完成2023年度改革任务58.33亩。积极申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二、持续推动小水电绿色安全发展

7.切实保障小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严格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体、监管、行政责任人责任。认真做好汛前安全检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加强应急巡查值守,确保度汛安全。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小型水库规模以上的小水电站年内完成大坝安全注册和安全鉴定工作;规模以下的小水电站启动大坝安全评估,库容1万-10万立方米且坝高 15米以上的小水电站,原则上年内完成评估,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8.不断强化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强化考核评价,对照监督检查事项清单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在省级监管平台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在线抽查,强化结果应用,规范泄放和监测监控,推动逐站落实生态流量。

三、持续深化河道综合治理

9.加强河道建设和管理。以项目建设带动全域治理,加强荆门市竹皮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合理推进工程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使河道防洪能力达到相应防洪标准,全面提升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

10.科学编制总体方案。坚持系统观念,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一条河一条河治理,治理一条,见效一条。各县市区以流域为单元,与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相衔接,系统、完整、科学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11.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和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

12.做好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明确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督促工程管理单位细化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细化工作职责,为堤防安全度汛提供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补齐短板,坚决守住河道堤防安全度汛底线。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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