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4 08:33信息来源: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标后履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清廉机关”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8月2日

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标后履约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局决定对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履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履约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参建单位各方诚信履职、干部廉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处在良好的受控状态。

二、整治范围

2021年1月至今纳入市级质量监管的水利工程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情况。从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公职人员是否签订《水利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是否按照“三必谈”的内容严格执行;是否存在索要或接受参建单位及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不准”规定,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从事有偿中介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参与工程建设等活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建设监督科)

(二)工程合同签订情况。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责任科室:建设监督科)

(三)违法违规转包分包行为。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施工单位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责任科室:建设监督科、规划财务科、市水政监察支队)

(四)工程变更情况。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工程施工内容,设计变更是否合理规范。(责任科室: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库湖泊科、水旱灾害防御与科技信息化科、水政水资源水保科)

(五)参建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是否执行考勤制度,并对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实;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变更情况,更换的原因是否合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等。(责任科室:建设监督科)

四、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 (8月上旬)。市局和局直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出台专项整治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8月中旬至11月底)。建设单位自查与检查组现场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1.单位自查 (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建设单位应当客观公正评价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履约情况,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以及人员到位履职能力等诚信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10月15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2.检查组抽查(10月下旬至11月底)。由市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实地抽查,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市级抽查不少于2次。

(三)巩固提升(12月)。对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标后履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巩固整治成果,查漏补短,提升质效,建章立制,实现常态长效。

五、活动要求

1.市局成立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标后履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监督科(见附件1),具体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局机关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进督导,确保活动效果。

2.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认真对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开展。被检单位如实填报《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按《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资料清单》(附件3)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和自查情况报告。

3.市局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按规定移交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1 

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标后履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  长:孙  瑞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范  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  蕾    市安饮办主任

罗继平    副县级干部

成  员:王世文    办公室主任

赵群英    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李  平    四级调研员、水政水资源水保科科长

陈晓松    建设监督科科长

罗拥军    水库湖泊科负责人

贺开峰    农村水利水电科负责人

张铭娴    水旱灾害防御与科技信息化科科长

杨艳萍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程  荣    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处长

胡天清    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党委书记

刘  春    市汉西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党支                   

部书记、局长

李  勇    市水政监察支队牵头负责人

兰  杰    市河坝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监督科,陈晓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自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工期、开工时间


工程形象进度(%)


质量标准


内容

自查情况

项目法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情况


是否按照“三必谈”、“八不准”进行履职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从事有偿中介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参与工程建设等活动


合同签订情况


有否存在规避招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到位履职情况


总监和监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工程变更情况


标后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对中标人诚信的总体评价


建议和措施

(可附页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序号

资料名称

要求

提交

情况

1

招标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2

中标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3

施工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4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

原件及复印件


5

履约自查表

原件及复印件


6

中标通知书

原件及复印件


7

专业分包方资质证明(如有)

原件或复印件


8

项目部“五大员”到场

身份证原件


9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五大员”资质证件

原件,如与合同承诺人员不一致的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


10

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单

原件


11

标后管理制度

原件


12

项目部人员考勤记录

原件


13

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4        

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工期、开工时间


工程形象进度(%)


质量标准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

机关公职人员廉政情况

是否签订廉政合同


是否按照“三必谈”“八不准”执行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从事有偿中介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参与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

工程合同签订情况

是否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一致


(三)

有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中标人有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


(四)

设计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现场代表到位和履职情况。人员是否有更换,更换的原因是否合理,更换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请假是否按规定审批等


(五)

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拟派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到位和履职情况。人员是否有更换,更换的原因是否合理,更换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请假是否按规定审批等


(六)

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师、专职监理员等到位和履职情况。人员是否有更换,变更换的原因是否合理,更换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请假是否按规定审批等


(七)

工程变更情况

是否存在工程变更的情况

是否已审核备案(审批)


(八)

标后管理

制度

是否建立有效的标后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和设置合同管理人员


是否执行考勤记录


(九)

其他事项



(现场人员签名)

建设单位代表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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