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漳河新区应急管理和水利服务中心、屈家岭管理区农业水利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结合省水利厅2024年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及我市水利实际,我局制订了《2024年全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4月2日
2024年全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强水利建设“四制”执行监管,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服务新阶段荆门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 强化廉政和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强化水利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牢固树立正确事业观,深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开展“三必谈”“八不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锤炼务实作风。
2.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推进“党建进工地”工作,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市直项目和各县(市、区)项目打造1-2个“党建进工地”典型,努力实现重大项目全覆盖,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有效管控。
二、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3. 着力提升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开展项目法人履职检查,规范市直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和履职,督促县(市、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适时开展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培训,切实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4. 履行国债项目建设管理职责。根据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实施相关要求,指导、督促市直项目和县市区国债项目招标投标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增发国债项目巡查和稽察,与相关业务科室形成合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5. 持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增发国债项目为主要工程,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
6. 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推进“六项机制”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汛前、复工复产、高温严寒天气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度汛安全、建设安全、消防安全。
三、强化水利建设质量管理
7. 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通过深入一线抓宣传、科学组织搞培训,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省、质量强市相关决策部署,树牢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理念,健全责任体系,营造质量文化氛围,进一步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8. 加强日常质量监管。贯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建单位质量工作职责,强化质量责任履行。加强重点工程、重点时段的质量检查,确保市直项目全覆盖且不少于2次,县市区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20%,督促县市区对辖区内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压实质量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质量问题。
9. 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接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不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在大型工程中探索BIM、GIS等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10. 做好质量督察考核各项准备。加强日常质量管理,全力做好省水利厅质量督察考核各项准备,力争再创佳绩。优化对各县(市、区)考核方案,科学评价各县(市、区)质量工作水平。开展好市级质量飞检、谋划开展市级水利稽察,力争对全市重点项目实现稽察、飞检全覆盖,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11. 积极倡导创建优质工程。激励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鼓励符合条件项目参评“江汉杯”、国家级奖项。优化质量创优成果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方面的运用。
12. 加快推进项目验收。结合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督促县(市、区)、局直单位梳理验收工作情况,形成竣工验收项目清单。加快推进竣工验收,进一步提高验收率和验收质量,确保全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率达到90%以上。
四、依法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13. 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协助做好市场主体资质办理申请核查工作。开展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进检查结果与信用监管融合。
14. 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执行好最新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总承包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围标串标、出借及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信息管理,继续做好市场主体失信信息报送、公示和修复工作,强化信用约束激励,配合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保障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16.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扫黑除恶工作。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案件跟踪督办,加快健全长效机制。配合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