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 2025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四、2025年预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荆门市河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荆门市河坝管理站是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负责荆门市竹皮河、新埠河大坝、电站的防汛抗旱、维护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河坝管理站内设办公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河坝站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局相关文件和会议部署,立足单位职责,不断强化工程安全保障,努力提升项目管理能力,高质量完成河流治理工程任务,规范科学运行小水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荆门水利篇章”贡献力量和担当。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严守安全和纪律两条底线,抓紧抓实任务职责,建设管理争先创优,重点抓好竹皮河治理工程、所辖河流水库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小水电管理等工作,努力为荆门水利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入情况
荆门市河坝管理站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1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万元,占总收入的7.9%;非税收入拨款6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2.6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拨款45.00万元,占总收入的39.47%。
(2)预算支出情况
荆门市河坝管理站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14.00万元,比上年减少282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4万元,(经费拨款0元,非税收入拨款支出55.24万元);项目支出58.76万元(经费拨款支出9.00万元,非税收入拨款支出4.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拨款支出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市财政批复市河坝管理站预算收支总额114.00万元,比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2939.74万元减少了2825.74万元,减少了96.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8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支出60万元比上年41.74万元增加了18.26万元,增加了43.74%。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和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今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财政部门下达我站市直小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专项资金9万元,根据职责,我站将继续认真履职,2025年拟对所辖的5座水库工程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汛期安全运行,发挥防汛抗旱主要功能。一是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二是施工单位落实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三是做好工程度汛四预措施。编制完成5座水库防汛应急预案、调度运用方案和6座水电站防汛救援应急预案。落实水库“四个责任人”和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四是现场巡查。对水库水电站汛前、汛期检查。每月巡查各水库电站2轮次,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
第四部分 荆门市河坝管理站2025年度预算报表
1、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收支总表
2、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收入总表
3、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支出总表
4、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项目支出表
10、2025年荆门市河坝管理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十、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六部分 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及说明
2024年河坝站没有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的情况。
荆门市河坝管理站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