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692R/2025-0001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5-02-1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11 11:44信息来源: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目      录

1.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5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发〔2019〕3号)精神,设立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点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全市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市水利和湖泊局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水保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湖泊科、河湖长制工作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河道科)、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与科技信息化科、机关党委。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个单位)

1.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包含财务纳入主管部门集中管理预算单位:荆门市防汛抗旱通讯中心、荆门市水政监察支队(荆门市水利规费管理站)、荆门市水利科学研究所、荆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心、荆门市河道水库堤防白蚁防治站、荆门市水土保持监测管理站、荆门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荆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

3.荆门市河坝管理站

4.荆门市汉西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将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遵循,锚定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坚决守牢流域水安全底线,加快构建荆门现代水网,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着力提供可及性水利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我市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和要素保障。

(一)抓实项目谋划和实施。开展《荆门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围绕防洪排涝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水利信息化等方面,谋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笼子。积极配合推进引江补汉输水沿线补水工程、鄂中丘陵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汉江干流堤防碾盘山段达标建设工程、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做好荆门现代水网建设与国家、省级水网规划的有效衔接。持续开展易涝易旱区治理,实施拾桥河等河流治理和汉江堤防加固,争取石牌南闸等3个病险水闸、樊桥和官冲2座病险水库、北山河和龙泉河2条山洪沟、孙家湖和老河沟2座泵站新改建工程纳入省投资计划,补齐工程短板。

(二)守牢水旱灾害防线。锚定“不死人、不溃堤、不垮坝、不内涝、不断路、不断水”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提早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抓实汛前抢险队伍、设备、料物准备,深入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健全山洪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加快智慧水利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拓展防汛抢险减灾应急平台运用,精细调度水利工程。坚持以水定种,大力发展避灾农业,充分利用冬闲时机组织群众打机井、扩挖堰塘、疏浚沟渠、兴修田间工程,提前储备抗旱水源,全力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农作物时令灌溉用水需求。

(三)强化河湖系统治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接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巩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果。深化跨界河湖“四联”工作机制,加强长湖、沮漳河等省级河湖联防联治,持续开展长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指导九渡港河、大富水河等4条河流创建省级幸福河湖,推进京山河母亲河复苏试点工程。

(四)加强水利行业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完成2025年度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抓好7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和漳河乌盆冲等5条清洁小流域水保治理。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争取漳河新区纳入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指导掇刀区再生水利用配置省级试点顺利通过水利部复核。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护,完成石门、八字门、新城等3个灌区、文集等8处“千吨万人”水厂和汉江堤防(大集-中直段)标准化创建。

(五)做好民生水利保障。对标《荆门市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及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实施项目33个,改造管网1542公里,新配备自动化系统及在线监测设施4处,做实做大做优县级农村供水公司,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争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亿元以上,打造移民美丽家园;推进移民产业发展,争取1-2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扶持对象;抓实移民信访维稳,确保移民群体稳定。

三、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615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0.21万元,占总收入的34.30%;财政金库非税拨款收入695.77万元,占总收入的4.3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9917万元,占总收入的61.39%。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6152.9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4945.12万元,占总支出的30.61%;项目支出预算11207.86万元,占总支出的69.3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行政单位离退休465.0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78.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04万元 死亡抚恤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28.5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0.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3.84万元、行政运行(水利)支出1151.94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512.9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45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81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62万元、信息管理104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198.27万元、住房公积金298.3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预算收支总额16152.98万元,比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22930万元减少了6777.02万元,减少了29.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减少,非税收入中的水资源征收由税务代收。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6万元,比2024年的21.56万元增加17.04万元,增加了79.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和2024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3万元,比2024年的18.2万元增加了14.8万元,增加了81.3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18万元,和2024年比增加购置车辆一台,金额18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比2024年的18.2万元减少了3.2万元,下降了17.58%。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60万元,比2024年的3.36万元增加2.24万元,增加了66.67%。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市财政共安排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运行经费117.67万元,比上年的121.23万元减少了3.56万元,减少了2.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荆门市水政监察支队2024年由编办批准转制为事业单位,未纳入统计范围。

(四)政府采购情况

1.2025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78万元。

2.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5678.03万元,累计折旧10461.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16.17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38029.48平方米,账面原值1519.39万元;车辆16辆,账面原值247.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3911.01万元。无单项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水利和湖泊局专项资金1090.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养护59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42万、水文测报17万元、防汛抗灾救灾工作50万、河湖长制19万、市直水利规费专项(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经费)50万、市直水利规费专项200万元、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27万、三干渠维修养护57万、市直小水库安全管理9万、汉西维修养护经费15万、其他运转类保障单位运转745.85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12个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力争圆满实现财政批复的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表 

1、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收支总表

2、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收入总表

3、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支出总表    

4、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支出表

10、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25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

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节约用水, 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2月10日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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